請問未婚生子 但當時生父沒填寫相關資料 跟生母同居共同撫養小孩六年
現在生父想要爭取監護權 是應該先跑強制親子鑑定嗎
另外監護權大概會判給誰
生父 有家裡自宅 有工作收入落在2萬多 有 抽煙習慣 有3萬卡債
生母 家族共同租屋生活 目前剛離職 沈迷網路 總共有6名小孩 只有2名是其生父的
1名是遲緩兒 在與生父同居期間4名小孩是給生母的母親撫養
沒出過什麼生活費給母親 算不聞不問
卡債總六萬 車貸未知 電信未知 罰單3萬
2名小孩意願是跟媽媽 分別5.6歲 一男一女
這種狀況最有可能怎麼判?每個律師答案都不同 在法律上又好像都是偏向女性
另外想問家事案件算不算很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