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希望有人能救救我!!!
小弟去年7月 由台中某期貨營業員介紹、招攬 ,給他們家期貨襄理代操,
由於小弟已在台北的分公司開戶,該公司規定無法在台中分公司在開立自己帳戶操作,
只能把資金給他操作,於是我們雙方到公證人事務所簽立借貸契約,金額是300萬,
女營業員保證我領取月息1%作為我獲利,期間半年,半年(01/31)後歸還本金。
女營業員招攬我代操LINE的對話紀錄我都截圖留著,如:
我:保本是什麼商品?
女:代操呀
我:是朋友操 還是程式交易?
女:朋友操
我:會賠嗎?
女:不會賠
我:那操的人是誰?
女:我們的一位襄理
加入後,去年8月初我跟其他家期貨商經理打聽到這襄理有財務問題資金缺口,
我就要跟他解約拿回,
他說了一堆什麼團隊客戶 怎樣怎樣... 其實截圖在我手機我都留著,
但我現在用電腦發文,沒辦法上傳截圖,總之就是他先還我100萬,
說剩200萬到期還,
中間都有秀操作績效跟我報告
(我後來從他副總那邊才知道他只用他老婆帳號進出,沒有其他客戶,
帳戶金額也只有入金放幾十萬在進出操作)
結果...我忍了半年,今年1月底到期...
想當然爾我會上來發文就是...
2月初過年前只還了48萬還欠152萬...
(他副總(女)要他跟她交代清楚,否則無法接受這樣的員工,他不說 就離職了...)
2月我秀了代操對話錄給那襄理看
他回答:"你留這些我早就知道,刑責我也清楚囉"
說是一定會還...
這中間幾個月都領1%利息
5/1我問他 他說5/31會還30萬... (本來過年後說要還20萬已跳票...)
然後
5/2 他說"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我已經在盡力,別再逼我,我現在蠟燭多頭燒,
每天也很煩,有時很想乾脆去關一關算了
很抱歉讓大家看了這麼多笑話...
小弟的問題是能不能用刑事逼民事呢??
他老婆是台新台中的襄理應該是消金方面的,不像是行員那種的...
之前大概跟宜蘭的律師問過一下
小弟不知能不能告
非法代操、詐欺或背信之類(該公司副總跟我說他半年操作沒賠錢,應該可印對帳單
,我猜一開始就把我的錢拿去補之前的資金缺口,因為我打聽到的資金缺口是200多萬)?
然後因為都是用他老婆帳戶進出,能否告他老婆是共同正犯(想逼他老婆還錢)?
另,用民法188條向該台中期貨分公司求償因為當初招攬代操時,
該襄理有說他們協理(時任協理,現今副總)說看他口數獲利穩定,
所以問他要不要去找客戶來給他操作,所以才來找我~
後來2月過年後,該副總有致電問我處理情況,我說還有152萬還沒還,
然後她說一堆OOXX...重點有一句是 當天襄理有跟她報告說他要外出開戶(跟我)
後來回去,副總有問他開得怎樣,他騙她說什麼我還在考慮之類...
所以當天副總知情 該襄理要外出跟我開戶...但礙於他們家公司規定,
所以我無法在該台中分公司再開立一個戶頭 由自己帳戶進出,
因此只能把資金交給該襄理代操,到公證人事務所簽立借貸契約。
這152萬是要我每天06:30起床,宜蘭台北通勤工作三年多才能存到的,
原定6/1要去台中找律師諮詢,想說先上來發文請教看看是否有前輩能不能幫忙~~~
希望有人能救救我!!! 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