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屋指定繼承及共同持有的問題

作者: Ardis808 (Ardis808)   2016-05-09 12:03:51
我姐夫的母親貸款買了一棟新房
貸款是由姐夫繳納
目前係因他弟弟並未繳納
他母親承諾未來房子會由姐夫繼承
但目前仍不想過戶
想請問,在法律層面上來說
是辦理房子的指定繼承較為妥適還是共同持有呢?請各位指點一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09 12:12:00
法律層面就是他媽的東西是他媽的 想給誰是她的自由承諾是現在的意思表示 不代表必須照做很在意的話 立了遺囑才算數
作者: Ardis808 (Ardis808)   2016-05-09 12:18:00
目前他媽媽不願過戶,想請問共同持有的話,可否有幫助姐夫目前掌握房子的所有權。因為知道遺產指定可能有特留分問題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09 13:06:00
就原PO姐夫的法律權益角度來看,共同持分為佳,缺點是要多繳一些稅金。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09 13:13:00
請媽媽跟兒子借錢繳貸款這樣以後受到特留份影響較小
作者: Kairosoft (開羅蒐斧斗)   2016-05-10 12:25:00
姐夫繳納的收據要保留好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5-10 12:31:00
姊夫怎樣繼承岳母的財產? 再怎樣都是姐姐繼承,如果姊姊比岳母早過世,而姐姐夫妻又無子女,姊夫也不會透過其子女(外孫)取得所有權,用借貸或者持分比較保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5-10 13:25:00
有種法律詞叫做 "借名登記"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5-10 13:38:00
但是這裡是說弟弟未繳納而姊夫代為繳納 所以姊夫的行為中有委任? 還是單純的借貸(對象是內弟?岳母)?
作者: Ardis808 (Ardis808)   2016-05-10 14:08:00
姐夫的弟弟所得無法供應這房子,姐夫的媽媽有承諾未來房子會留給姐夫,姐夫的弟弟則是繼承另外一棟較差的房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6-05-10 14:55:00
沒過戶前都是母親的財產,早點處理真的會比較好.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5-10 18:12:00
這承諾跟"我愛妳"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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