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學教授觸犯著作權法之問題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5-13 10:23:56
如題~
若大學教授要求影印店列印整份書供學生去領取,已明顯逾越著作權法所稱合理的使用範
圍,該教授是否可能成立本罪之間接正犯?又列印學生是否有成立共同正犯之可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5-13 12:56:00
印給誰用?如果是教授叫助理去拿他印的書 正犯當然是教授如果是教授印整本書給學生當教材那麼...學生不去印而拿一本正版書難道不能上課嗎?教授頂多只能論教唆犯而學生是正犯當然也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講 教授是散佈重製物 而學生是重製總之 學生這個重製(影印)的行為 教授最多就是教唆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05-13 13:18:00
了解了~感謝k大的專業解答!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6-05-13 18:17:00
教唆犯?K大要不要再斟酌一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5-13 19:52:00
PttLifeLaw板那個應該也不是正犯後正犯,除非助教本來就要掃瞄有版權的其他書籍上傳,而該教授故意趁助教不注意時,偷偷狸貓換太子,拿另一本有版權的書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