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民法時效取得

作者: J7565J (藍光)   2016-05-16 15:20:21
目前在準備國考。我是完全法律外行人,目前憑藉自修和補習學習。對於以下民法時效取
得相關條文,不是很懂他的意義和應用,補習班也還沒教到。
http://i.imgur.com/V3fGb1u.jpg
請問我以下的理解是否正確:
1.768條:我撿到一個鑽戒,我一戴戴個10年,鑽戒就變我的?
2.768條-1:我誤拿別人的傘但沒發現,一用用個5年,傘就變我的?
那如果是:朋友借我傘,我忘了還,他忘了要,那又算是768條還是768條-1?還是都不是
呢?
3.769條:我發現某人有未登記的空地或空屋,趕緊跑去落地生根long stay,20年後就變
我的?
4.770條:我發現某空地或空屋,以為是沒人的,就去落地生根,安居樂業,10年後就變
我的?
還望好心板友指導糾正啊!
感恩!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5-16 19:02:00
請注意民法第771條與第94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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