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14d14 (d@.@ t:// f:// h://)
2016-05-26 10:15:45各位好
和誘罪中的「使其脫離家長監護」
我一直對其定義感到困惑
試問
先決條件
19歲女友住在宿舍,但是家人很傳統且管很嚴,宿舍六點半以後不得外出
六點半到九點半外出需要填請假單,並且打電話與父母親確認
設以下三個案例中,男友皆說服女方瞞騙家長,但是並未切斷任何家長試圖聯繫女兒的
管道,也就是說如果家長打電話來或是傳訊息來,都不會叫女方不回。
案例1
說服女友掰理由說謊騙雙親,讓雙親同意女友在六點半到九點半之間來男友家
成立所謂脫離家長監護嗎?
案例2
說服女友於應該在宿舍過夜的時段,瞞著家長來男友家中過夜,成立使脫離監護嗎?
案例3
說服女友於非宿舍住宿時間(也就是禮拜六日),假借與朋友出門之名,行來男友家
之實,成立使其脫離監護嗎?
感謝各位的解惑
PS.對 那所學校真的管很嚴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