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想請問一下 當夫妻離婚之後
小孩兩個 扶養權皆歸男方
談妥女方每個月定期匯一萬五作為兩個小孩扶養費直到老二滿18歲當月止
狀況一:如果在小孩未成年時 媽媽就過世了 請問媽媽留下的遺產是否該分給小孩?
如果要分是算特留份嗎? 又因小孩未成年 是否會由爸爸拿走?
狀況二:小孩已成年 媽媽過世 留下的遺產一樣是否要分給小孩?
這題跟爸爸已完全無關我知道
狀況三較複雜:如果小孩未成年,媽媽又改嫁,沒多久過世,跟再婚對象財產共同
請問那要怎麼跟前夫生的小孩分遺產?
因為是共同財產,第一繼承順位是再婚丈夫
第二任丈夫有權主張完全不給前夫小孩嗎?
以上狀況想請教一下專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