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sukenhao (hsukenhao)
2016-07-07 13:29:26阿嬤家在北市中山區巷子裡的透天
一二樓自住三樓租給人
38坪一個月租一萬而已
(以前租一萬五該名房客自行降價到一萬)
現在已經七月了他們只付到四月(四月只給八千)
我姐去催繳房租他們還是不繳
該名房客有拿契約給我阿嬤簽到今年底
(他們可以領補助)
想問如果想請他們搬走不續租需要在多久以前告訴他們
還有他們不繳房租的情形是要請律師直接告他們嗎?
因為家裡有點不同調
他們算是低收弱勢可是我阿嬤希望能夠收回來自用
我媽覺得他們很可憐就算了給他們住
我阿嬤是老實人也不太會跟他們催繳
我跟我姐覺得已經很便宜了他們這樣很誇張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