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沒有特定產權持份的區權人的資格問題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7-22 20:53:08
有 GroupA & GroupB 等兩群住戶共組一個社區管委會,
其中,
GroupA 住戶群的建築以Building_A 代表之,
座落於 Area_A 土地上,
GroupA 平均持有 Building_A 以及 Area_A 的持份,
同理,
GroupB 住戶群的建築以Building_B 代表之,
座落於 Area_B 土地上,
GroupB 平均持有 Building_B 以及 Area_B 的持份,
GroupA 以及 GroupB 人員沒有重複 (GroupA & GroupB 為空集合)
今因管委會 欲制定規約 管理 Building_A 內之共有空間,
所以必須召開區權人大會,
但因為 GroupB 沒有 Building_A/Area_A 之產權,
所以沒有投票決定其共有空間的權利,
故開會通知不需要寄發給 GroupB 的住戶,
即使 GroupB 住戶主動到場, 也沒有投票資格.
不知這樣的做法是否正確?
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22 21:43:00
還不簡單,也寄給Bgroup ,說也要投票決定B building空間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7-22 21:47:00
BuildingB 沒有公共空間需要決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22 22:12:00
你小心到時候人家提異議說你們開會不足法定人數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7-22 22:14:00
可是沒有產權的所有權人即便通知到場 有表決權利嗎?更正:沒有產權的區權人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22 22:15:00
誰叫你們要合組呢...合組還分你的我的那就不是合組了如果是以社區為單位 那你決定的都是整個社區的事情啊
作者: tipsofwarren (tipsofwarren)   2016-07-22 23:26:00
可是沒有產權 卻能決定如何使用它 不會奇怪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7-23 06:49:00
你今天假設要決定A棟8F的維修事宜,難道只有A棟8F能投票?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7-23 17:21:00
合組就有交出/共享決定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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