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本大樓為新建大樓
而我於管委會成立前就創立臉書社團
目的為鄰居間彼此交流討論大樓情報
社團命名方式為 所在地區+大樓名字
現因管委會成立後
有些住戶有怨言也曾在上面吐苦水
但絕無出現不雅字句
然其中一位住戶曾與主委之家人發生衝突
以致長期以來各種嫌隙累積
而我個人其實也是委員之一
幾次閒談之中明示暗示三番兩次要求我解散社團
(社團隱私為不公開 成員也皆為住戶)
我個人一直無特別立場
也時常要求社團成員發言注意用詞
故並不特別在意解散問題
今日因大樓發生一件嚴重議題
大家討論之中必然有些疑問
而有住戶太過熱心將那些疑問複製去詢問主委夫人
也許因此引起積怨以久的反彈
而後 主委在我們委員群組中對我說
我使用大樓名字創社團
會讓住戶覺得可利用成管委會替大家解答的空間
(但實際上我早已表明過,社團並不代表管委會或任何人,僅提供住戶間交流)
並強調他前陣子找律師諮詢問題時有問過
大樓名字屬於管委會註冊商標
因此要求我不得再繼續使用大樓名字創立社團
若日後其中有成員在社團內發言引起糾紛管委會將對“我”提告
甚至建商也能對“我”提告
我想請教是否如此?
我的認知中網路言論必然要對自己發言負責
但是否真的能因此追究在社團管理者身上
那爆系數十萬人的言論該如何控管
其實該言論中是直接指名我 要求我
已讓我有威脅感 也有些苦惱
現我已暫時將社團名稱 大樓的名字馬賽克
是否還需要注意什麼
在此先感謝所有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