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有一急事想請求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我姑丈在兩年前被地下錢莊詐騙,
地下錢莊以土地抵押借款方式借錢給姑丈,
而後姑丈就將他的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印鑑證明與印鑑章交於地下錢莊委託之代書辦理,
殊不知辦理後,
地下錢莊卻以種種理由推託,
遲遲不肯將資料還給姑丈,
事後姑丈聽從友人建議變更了自己的印鑑證明
也申請了新的土地權狀
但他時時刻刻都一直擔心他的財產會被地下錢莊設定或變動
想請問各位大大
若已經辦理印鑑塗銷登記
原始的印鑑還能被使用嗎?
地下錢莊有那些原始資料還能做任何設定嗎?
除了告對方侵占(對方已有許多案在身,多這一件怕也是對他不痛不癢)
還有甚麼方式能要回印鑑章與權狀呢?
煩請各位解惑了 ~~
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