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050047 (跑跑迷)
2016-08-01 16:54:20想請問一下
網路拍賣如果買家貨到了卻不付款,
是否適用民法的債務不履行?
又,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是依據民法第幾條?
時效又是多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1 19:09:00新聞最近一個是大量訂貨惡意不取貨....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8-01 20:29:00不取貨的損害很低吧
都沒有實益,除非價款很高;而且還要看你是不是專業賣家
其實我也很好奇這一點,想請教版上大大關於超商未取貨案例,使否可類推適用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得接受商品或接受服務7日內可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且無需說明理由及任何負擔。因此是否可以舉重以明輕類推適用消保法第19條,超商未取貨視同解除契約呢?(這是我的想法想跟板上大大求證是否正確@@)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2 00:40:00網路拍賣如果買家貨到了卻不付款 <-已送出貨給訂購者?還是貨在賣家手上 買家通知不買了?
我一直以為貨到付款必須要在超商取貨,所以如果買家不付錢應該店員也不會給買家貨。如果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取貨卻不付款我猜想可能會構成侵權行為。這樣對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2 00:50:00原波自己都沒興趣把狀況描述清楚 我們何必在這裡傻猜?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2 14:25:00給付遲延
超商為啥會有取貨不付款這種情況= =你要拿貨一定要付錢啊...
作者:
a050047 (跑跑迷)
2016-08-02 20:28:00有啊!超商純取貨就是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2 21:54:00所以還是老問題 原波不願意把事實描述清楚 只是把自己見解丟上來看看有沒有網友會認同
作者:
a050047 (跑跑迷)
2016-08-02 22:18:00那是你認為! 法律的適用無所謂認不認同的問題!
不會有取貨不付款這種情況發生 只會有訂了貨不取貨而已那麼賣家的損失就只有郵資
你講的跟交易常規不符,但取貨不付款就不當得利/侵權行為,時效就15/2年。另外,你後來補的,取貨不付款也不代一定構成,你自己都講消保法19,對方時間內退貨你還要付郵資,且不構成上述任一法律問題其實這個問題你自己知道,有什麼好問?在那邊繞圈圈,你去買東西不付錢會怎樣就是答案...
如果你是賣家,網路拍賣您是有選擇權選擇買家。在買家下標時,您應該可以查詢他的評價來考慮自己願不願意接受貨到不付款的風險。您同意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被棄標,甚至賠上運費。因此您如果很在意這損失,往一律要賣家先付款再寄貨不就好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2 23:31:00同一行為可能適用多種民法請求權 原波沒興趣知道而只想用自己喜歡的 那是個人選擇
很難啦 就算判出來 強制執行先付1000 裁判費是原告要付的 被告可以拒絕付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