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只是個小基層
前陣子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有攔查到一位酒駕民眾,但該人拒不配合酒測
只好先開立拒測罰單,並要執行扣車程序
但該民不願將其車內貴重財物取下,只好先通知其家人來取
過程中該民消極不配合、並揚言絕對投訴
後來該人突對現場執行職務的同事口出三字經(有影片可佐證),故當場以現行犯逮捕。
問題來了
目前我們是執行職務為了自保也為了保障他人都會錄音錄影
現場是在道路上,非私密空間,亦無拍攝到私密部位等等情形
但有拍攝到該民之家人
後來該民告我們同事妨害自由及傷害,這是他的權益我們沒有意見
只是想問,我們用自己自費購買的器材所拍攝的值勤畫面
為了澄清及還原現場狀況,我們是否可以將影片上傳youtube或爆料公社讓大家公評?
如果上傳,會否侵犯該民及該民家屬的個資?
該民的家屬是否能對他自己被PO上網這件事情向我們請求民事的侵權賠償?
以上,因為對民事法律比較不熟悉,才想請問各位先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