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兩個禮拜前騎車在十字路口要過到對面7-11,被後方機車撞上,我方只有修車損失六
千,對方騎士臉側擦傷,乘客手部擦傷,跟車子撞壞,對方要求賠償零零總總加起來將近
20萬:
1.車損約7萬:十幾年老車不修了直接換新車,要求賠7萬
2.醫藥費2000多塊
3.眼鏡1萬:壞掉換只高檔貨,要求賠償1萬塊。
3.安全帽4000多塊:原本兩頂瓜皮安全帽,直接換新的全罩式安全帽,總價四千多塊。
4.美容費11萬:臉部擦傷美容6萬,手部擦傷除疤5萬。
5.薪資損失1萬8:對方騎士目前在家帶小孩沒有工作,也沒有診斷書說要休息幾天,但拿
出去年有打工三個月的所得收入要求賠償。
家人覺得除了醫藥費之外其他買新的什麼的他都不想賠。請問要怎麼跟對方殺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