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生者百日之後 收到公司寄存證信函要追回勞保補償金
因往生者之前有簽切結書 承諾每月付七千 十年付完
但付了七個月之後 往生者不付了 公司中間曾經電話及信函
催討都無效 之後 往生者在60歲 開始領老年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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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不懂
為何公司不在往生者生前去追討 老年給付一個月還能領一萬二
(至少可以在往生者戶頭裡扣一些起來吧)
家裡也有將近十幾年 與往生者沒有連絡
現在 家裡收到存證信函 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這金額對家裡來說 也是很大的
我們也剛過了要拋棄繼承的期限了
現在沒有頭緒該怎麼做..真的要付那筆不小的金額嗎
在此想請教版友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