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小弟於本版發關於房地產交易的糾紛文章
有鄉民介紹於桃園在地的付費諮詢律師
今早前往諮詢 事件忽然有相當進展
該桃園在地王律師 看過周一的民事庭被告提出的備證
其中有一份是履保銀行付款指示書
跟我說 你直接傳真這份文件去履保銀行
卡在履保好幾個月的屋款就能取出
付款指示書 http://imgur.com/a/QmNBO
從這個通知書看到有三筆款項
一 匯款1648660 周xx
二 匯款2500 張xx
三 支票不禁背507480 周xx
前兩個款項沒有問題 問題在第三個款項
聯邦銀行北中壢分行電話跟我說
第三筆款項要交給仲介東方帝國
我說這明明寫給屋主你為什麼要開了票拿給他?
立刻前往該中壢分行
承辦人跟主管試圖說服我 他們要把錢給仲介
但包括指示書 買賣合約 都沒有寫到要將屋款的一部分給他
我堅持要給仲介費也是由我這邊付
不是由你們履保銀行自作主張 履保內的錢是屋款
後來溝通無效我就去附近派出所報警備案
目前錢是還沒撥給仲介
但我明天會去聯邦銀行總行反應
希望能夠順利
如果有法律高手也請不吝教學 我也願意付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