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恐嚇和公然侮辱

作者: yangguang (阿一)   2016-08-18 07:59:06
請問行車糾紛我遭對方停等紅綠燈時。
手持金屬棍棒武器朝我走來並且有敲擊車窗雖然沒破,並且有幹Xx等等的字眼對我辱罵。
行車記錄器都有錄到也有聲音。
當下沒報警對方就走了。
之後我去報案要告對方恐嚇及公然侮辱。
但是警方調出車主並非該駕駛人。
所以要我以不知何人提告該車當時駕駛人,然後說如果之後車主也不配合甚至隨便推給一
個不相干的人來讓我指認,當然我到時候一定會說,不是這個人。警察也不會幫我追查行
車記錄器上清楚錄到樣貌的人是誰。到最後我變成無人可告結案。
而且報案過程中感覺警察一直跟我強調告不告得成的問題並說告人不成變成我誣告,感覺
就是要我知難而退。而不是幫我看對方 可能觸及哪些刑責然後我因為問題有點多我也感
覺到警察不耐煩
我都有錄到清楚車牌。樣貌。辱罵言詞。敲擊聲音。並沒有故意捏造事實意圖使人入罪,
再怎樣也不會變成我誣告不。
難道我沒辦法為自己討公道嗎
謝謝
作者: yangguang (阿一)   2016-08-18 08:03:00
另外問雖然最後還是有報案那警方不用給我報案三聯單還是什麼之類的嗎
作者: wallachia   2016-08-18 08:36:00
沒三聯單叫做被吃案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8-18 08:38:00
為了維護治安 降低犯罪率 通常會想盡辦法不讓人報案唬爛恐嚇民眾是警察慣用手法...你報案之後 警察要負責查出是誰 當然不一定茶的到但是會增加警方的工作量 他們當然想辦法騙退你看要不要直接打110, 警方刁難也可以直接投訴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18 08:45:00
直接先去投訴警察吃案吧.事後警察就會幫你受理案件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18 09:15:00
確定可以告,寫告訴書寄給地檢署,順便寫信給督察室絕對不構成誣告,尋找犯人是警察工作,這警察想混讓他忙一下,這不可能構成誣告,你指名犯人是影片中之人警察自己要去找那個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18 10:02:00
如何抓到犯人,是警察的份內工作您要做的是堅持立場,跟警察講,我今天證據在此,何來誣告?難道我被殺被搶被強姦,還能夠先請對方留下基本資料???你們警察才可以根據資料抓人嗎??直接指著牆上寫的精神標語,問警察,那些字怎麼唸???意思是什麼??
作者: wang3356 (浩)   2016-08-18 11:38:00
直接拿去地檢署提告就好了,他們回再叫警察辦,就不會吃案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19 12:29:00
警察對於勤務相關的法律和命令應該很熟 如合法偵查抓人其他與執行勤務無關的法規 幹嘛了解? 又不能代打官司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19 12:54:00
其實也不一定很熟,大都只是前輩怎麼教,就跟著怎麼做
作者: a82412 (ㄚ彰)   2016-08-19 13:31:00
說會誣告是警察常用的話語 這個給法官判斷就好 警察不用多費心
作者: hjhj2005 (泰山莖乘五)   2016-08-21 14:51:00
開車唧唧歪歪送你一句髒話不是剛好嗎 人家沒事找你麻煩幹嘛我不知道情形 講話有點衝先抱歉 但是我就是差點出人命的真的很想把對方拓下來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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