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訴或檢舉時公開站內信違法?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08-31 22:37:15
本人的問題是這樣的
先引用本站站規6-1-3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如果說未經發信者同意轉錄站內信至Violation等看板或組務板等進行檢舉/申訴
因上開條款但書規定不違反站規
今有人指稱此行為違反中華民國法律
還給了這樣一個連結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53577
請問此說法是否可信
求各位先進指教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31 22:49:00
先看誰的律師團多…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31 23:47:00
阻卻違法,相反的我請教您,如果有人寄信給你裡面有恐嚇信,你能不能拿給警察?答案很明顯PTT是自治看版,使用者跟站方式間有契約關係,所以安心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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