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醜事,也得講。
今天在網路上與人談好買春2000元,
見面後先給錢了,
交易到一半(性交到一半),對方喊要下去拿東西。
之後就無法聯絡。手機簡訊都不回。
簡單來說,我被騙了。
我想請教法律高手:
1.如果我報警,告他詐欺罪,賣春,是否成立?
2.他有吸毒(煙)(應該是安非他命)。是否可以檢舉他?
3.我自首買春。依照社維法80條,真的會罰3萬元嗎?
最重罰三萬吧不會一次就罰三萬 有違比例原則我看了法條 是罰娼 不罰嫖2可以 但是1 我不確定 哈哈不過你可以以此要挾 要求退錢
所以我笨阿!大法官釋字666號,罰娼不罰嫖違憲。現在娼嫖皆罰。我大概查了一下,罰金很低。也可能不成立。第2項有可能舉發他使用毒品。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14:25:00那旁觀的罰不罰?
作者:
SPFH120 (自宅è¦å‚™å“¡)
2016-10-11 14:57:00現在娼嫖都罰了啦~已經改很久了.
作者:
likeair (我有健康的膝蓋)
2016-10-11 15:39:00這是民事糾紛嗎?
不算民事糾紛吧!但因為是不合法的性交易所產生,法律關係會更複雜…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10-11 17:24:00
你事後舉發對方使用毒品以你這件看起來反而像為了報復而隨便檢舉 警方不理你是應該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17:31:00吸煙和吸毒在法律上是兩回事 有何證據支持該煙來自毒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19:19:00普通人無照釣魚執法有風險的 且不說被反告一起 有些賣的出來的時候有兄弟跟著掩護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19:24:00如果做了一半 馬馬虎虎算虧一半 也就是一千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0-11 19:52:00安非他命有特定味道.....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20:12:00所以交易才有定金一說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1 22:26:00大哥 修民法會知道法律規定 但是商業實務要另外學的法律跟商業是兩門分開的專業
買春契約不是民法認可的契約,無法走民事你們有做了 做到一半不想再做,很難講有詐欺
雖然性交易契約會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但是還是可以走不當得利把錢要回來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10-13 12:13:00這篇讓我想到有個法律系去援交被騙財,後來報警去抓人這碩士生後來考上律師。在裁判書還可查詢到XXX網路援交被騙 名字如果是菜市場名就沒差 特殊名就GG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13 17:25:00樓上有暗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