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幾個月之前我透過政府「青年就業讚」的補助計畫去某補習班報名了某課程。
補助的方式是先由我繳交學費給補習班,課程完全結束後我再繳交該有的文件給承辦的政
府機關,
由他們審核上課時數有高於總課程數的十分之九之後,會在三到六個月內撥款補助款給我
。
為期半年的課程,每次上課的時候補習班會在簽到處放一張簽到表,那張簽完之後,補習
班會換一張新的,舊的由補習班統一保管。
課程大概到第四個月的時候,我覺得我因故未到的時數應該已經接近十分之一,需要控制
一下。
之前所有的簽到表都在補習班手上,所以我主動去問補習班的人員我的缺課時數,當時是
告訴我還有10個小時左右的可缺課額度。
但因為跟我自己粗略的計算有所差異,過一兩個禮拜又再去問了另一個補習班人員,也告
訴我是剩10個小時沒錯。
在課程的最後一個禮拜,補習班把所有學員的缺課時數以小紙條的方式貼在每個學員的最
後一張簽到表上,我的時數跟之前詢問的一樣。
自此,我以為補習班已經幫我確認了三次時數,應該是不會有誤了。就算最後一天的課程
我有事沒辦法到,離政府規定的缺課上限應該都還有三四個小時的彈性空間。
沒想到申請補助的結果是因為時數超過一兩個小時而不予補助。沒錯,補習班把我的時數
算錯了。
我知道再去跟政府爭取補助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也是照著規定來,不必涉入補習班與我
之間的溝通。
不過承辦的人員也說,我們這個班有很多人時數都有誤,只是看最後有沒有爆時數上限,
而我就是那個比較倒霉被算錯將近10小時的那個。
如果補習班沒有算錯我的時數,如果補習班沒有誤導我判斷我最後一天不去上課也可以,
我的補助是可以順利請領的。
想請問大家我要求補習班負責我學費的抵免,是合理、合法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