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告訴人問被告是否要和解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07-12 11:14:49
※ 引述《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之銘言:
: 現在有一個案件在地檢署詢問中
: 從去年到現在已經一年了吧!
: 這當中去了好幾次地檢署
: 上星期再去的時候突然換了個檢察官
: 然後問我有沒有要與告訴人和解?!
: 和解????
: 那不就是我承認我的罪行嗎?
: 版上的大大是這樣嗎?
檢察官都一定會先問你要不要和解的,並不表示他在要求你承認罪行。
他問你要不要和解,
只是在問「我有沒有機會避免這場勞師動眾浪費時間的訴訟過程。」
(這也回答你下一項的二、三個問號)
不需要覺得檢察官是針對你。
: 我當下是回檢察官:我為什麼要和解這樣不就是承認我有罪嗎?
: 所以我當時跟檢察官說我不和解
: 請問我的做法對嗎?還有告訴人為什麼提和解?用意何在?
沒有所謂對不對。你若是不認為自己犯罪,就表示不願意和解即可,
問檢察官是不是在要求你認罪有點多餘。
(問號二、三請往上看)
: 我是被告業務侵占等罪
: 地檢署審理的這段期間告訴人一直沒拿出什麼證據出來最後不起訴後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 ?
當然可以,你的案子若成立,
上庭的時候,檢察官一樣會問你們雙方願不願意和解,
問和解這件事並不是針對你個人。
如果你提出的誣告案件也陷入長期辯論無果,
發現想要的不是告贏或沒告成,而是「真的解決這件事」,
就會明白為何「和解」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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