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強制執行移送其他管轄法院

作者: Matique   2017-07-15 23:05:31
日前聲請強制執行依查到的資料將
1.聲請強執書狀 2.確定證明書正本 3.執行費匯票
一併郵寄到臺南地院,幾日後收到臺南地院裁定將本件移送到士林地院,
原因是執行薪資債權,對方公司是士林地院管轄。
現在問題來了...今日收到士林地院信函,
要求我5日內補正執行費、裁定正本及本票原本
問題1.那我之前寄給台南地院的匯票是?蒸發了?還要再繳一次給士林地院?
問題2.裁定正本指的應該是確定證明書吧...台南地院也沒還,我該如何在5日內補正?
煩請解答,謝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15 23:09:00
打電話問公文上的書記官誰發公文就打給誰,函上面應該有電話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7-08-02 13:37:00
你只有給法院確定證明書,還欠裁定的正本然後你的執行名義應該是本票裁定,所以法院跟你要本票正本執行費不見這事,你就隨便打一個法院吧,可能兩個都會需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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