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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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太太在友人的推薦下進到一間小公司上班,
工作迄今大概近半年,到上一個月另名行政離職,
我太太接手後才發現他一直都沒有被加保勞健保。
詢問老闆後,老闆竟回:那是前某某某的疏失,跟我沒關係!是她的問題!
然後有一次至深圳出差是五六日,
公司不止沒有給加班費、誤餐費、出差費
還說:我不給錢,要妳就平日補休。
到我太太最近離職要請假去面試,這位老闆都不曾也不同意我太太請假!一次都沒有!
我們也想說息事寧人,結果剛剛那位老闆又傳訊息來!
他從我太太尚未登出的Line裡面截圖她與朋友的對話,
工作上的諸多抱怨,然後轉發給我太太看,說要告她洩漏公司機密、妨礙名譽、毀謗。
所以我太太現在很緊張,但已經非法登入別人帳戶取得的資訊得以作為呈堂證供嗎?
請各位前輩替我指點迷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