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間連鎖商店的店員
有一位客人在我們門口跌倒
我好心拿醫藥箱讓他自行塗藥
上好藥後他卻說我們沒幫他上藥
很不客氣的說我們服務很差
問題:
新進訓練時主管有說
不管怎麼樣都不要幫客人上藥
讓客人自己上
不然會違法
想問是違反了什麼法律嗎?
謝謝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8-21 13:51:00請先證明你懂得什麼情形該上什麼藥???
作者: hidog (.....) 2017-08-21 13:52:00
醫師法28條的樣子,有錯請指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8-21 14:27:00沒消毒好 過敏 發炎 這些都不是你可以負責的
退一步來說,至少是公司規定…不懂原po是奶媽還是賢者,看到傷口就想荷依米嗎?
分享我的經驗,我有次遇到路邊有個女森跟我說她胸口悶,我就幫她揉揉,然後我最近才剛出獄。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8-21 22:02:00我想聽聽U大師對這件事的看法
作者:
afreemon (海牛大隊長)
2017-08-21 23:50:00我猜是沒相關執照卻從事醫療行為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8-22 03:27:00直接婉拒協助上藥,告知上藥屬於醫療行為,沒有執照在輔以公司已經通知,沒有護士護理師或醫師執照不得上藥
那救護員清洗傷口 止血包紮 給予氧氣 上IV這些行為也算醫療行為嗎?
可能會視為緊急醫療類的豁免狀況 但是店員有必要這樣嗎?再這樣下去,服務業的都需要相關執照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8-22 16:22:00樓上所提示英美法的習慣法 我國成文法法條未見
台灣在102年1月16日通過修法,增訂「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中明確規定,一般民眾為了免除他人的生命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都是用民法和刑法的免責規定。另外,就算是救護人員,只要是非執勤期間,一樣適用這條規定。
作者:
afreemon (海牛大隊長)
2017-08-22 19:35:00以我上次車禍經驗,我擦傷,救護車上的人員也只是止血以及貼紗布,他有明確告知我他們是不能上藥的,請我就醫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8-22 23:46:00注意要"免除他人的生命危險"一般狀況 跌倒擦傷類的 會有生命危險?
所以救災真的要看狀況啦 連鎖商店也會有法務和顧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