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 對方未修就把車賣車商再求償價差

作者: ppc ( )   2017-09-11 16:34:53
大家好
小弟的朋友撞到靜止的前車
肇事責任我方是100%
對方的車送去原廠後
過了幾天後 對方決定不維修
然後把車子賣給二手車商20萬
讓二手車商再來跟我們求償修車的費用
昨天對方打電話來說 依照車齡二手車是30萬多
要我們賠償損失價差10萬
對方揚言不賠就要上法院
想請問一下實務上法院會如何判賠價差?
就算真的需要賠
價差的鑑定要依據什麼?
是等二手車商的車子修好之後再來鑑價嗎
感謝!
ps.
對方胸部有挫傷 有就醫紀錄
所以我想應該是想以刑逼民
作者: KRay24 (KRay)   2017-09-11 17:24:00
要去各縣市車商公會鑑價索價太高,如果你不怕過失傷害的話,就讓他告囉@@...胸部挫傷不會太多天吧吧,易科罰金應該不高去汽車公會,好像5000元驗車,會開給你車修好狀態的前後價差。這個法院會信維修費另計,他車應該超過5年了吧,殘值剩0.1,料錢都會折舊。只是怕他把工資灌高而已,工資不折舊*1 那個自己說的3x萬.20萬都沒用,公會開的才有用*2 擦撞前車的那種胸部挫傷,力度如何不清楚,但有看過刑事免責的判例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9-11 18:35:00
如果法院也認同你方肇責百分百 你方副駕的傷 責任也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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