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安
昨天(9/12 約晚上七點多)
我在板橋車站周圍,因附近的水溝蓋縫隙過大,周圍也沒有警告標示或護欄,故一腳踩空
,直接一隻腳插入縫隙,有多處的擦傷跟破皮流血。
已到附近的診所做包紮跟打破傷風。
現場水溝蓋縫隙都有拍照、傷勢也是(自己有拍、診所也有),診所表示療程結束後會開
相關證明,想請問:
1.是否直接網路或電話向新北市政府1999投訴?還是需要書面投遞投訴書?
2.是否要等驗傷、收據相關證明齊全在投訴?目前只有相關照片
水溝蓋縫隙照片如下:
https://i.imgur.com/C9xNSKB.jpg
https://i.imgur.com/CntuhVM.jpg
先謝謝大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