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eir (Bleir)
2017-10-02 14:53:49如果台灣原本就有妻小
但未離婚
卻跑到越南跟小三結婚
還生了兩個小孩
14年後回國
把小孩都納入戶籍
要怎麼告他重婚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02 15:00:00子女納入戶籍,跟婚姻登記,是兩回事....看是否有在時效內,證公要告只能把握時間,證據可補
通姦罪的追訴期時效為十年(刑法第239條、第180條參照)。在越南觸犯重婚罪,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亦即台灣法院對該行為無審判權(刑法第237條、第7條參照)。在越南獨犯通姦罪,亦不適用中華民國刑法。在越南觸犯(更正)通姦及重婚的行為地不是在越南嗎?我國刑法之效力以屬地主義為主,屬人主義、保護主義及世界主義為輔。告訴權人可以提起告訴,但檢察官會以刑事訴訟法第252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7-10-02 20:05:00現在結婚改為登記制,加上戶政事務所也全省連線了,是否代表重婚罪已經沒辦法發生了?
條第7款「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為不起訴處分。不如去研究越南民、刑法,看能不能告,還比較好。然後去越南那邊提告。
真的該廢這些罪了翻了下重婚罪與國內外結婚次序影響刑法屬地主義等等關係,這個罪就是搞笑兩字形容不愛了 就趕快該處理的去處理,該重新人生的重新,即使重婚罪該當了,罰了跟10萬的易科罰金,又如何?爽嗎這個人生了一堆小孩還養小三,10萬對他來講,有什麼意義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3 10:29:00處理? 我國民法對得否離婚有限制的 表示婚姻是國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