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買家惡意不取貨造成損失

作者: newms (newms)   2017-10-03 12:48:23
請教~
買家下標後,有主動告知買家~此商品為代購性質,有下單才會跟廠商訂貨付款,確定後
就無法取消,有徵求買家同意,並再次跟買家確認是否確定,買家也確實回覆可以及確定
(有對話紀錄為證)。
但是最後,此買家還是惡意棄標(超商未取貨退回),也連絡不上,此人用的取貨人姓名為
代號,也非他本人姓名
此商品因為銷售量不高,久久才有訂單,因為效期也不長,所以有可能到過期都無法售出
,變成我要自行吸收損失
請問刑事上我能對他提告嗎?適用甚麼項目?
還是只能民事提告呢?
這種狀況提告有勝算嗎?
感謝前輩們回覆!!
作者: k09127855 (kyo)   2017-10-03 13:15:00
刑法第355條間接毀損罪
作者: poeoe   2017-10-03 14:21:00
怎麼看都是民事啦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0-03 14:42:00
買家有受領遲延之民事責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03 16:44:00
既然代購,那....沒先預收款項??? ^_^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7-10-03 18:45:00
很大量嗎?很多次嗎?你說惡意就惡意,根本毫無根據
作者: yesohya   2017-10-03 21:33:00
經營網路買賣業除特定物品外 妳那聲明違法
作者: samnpc   2017-10-03 23:18:00
民事
作者: yufat (barca)   2017-10-03 23:46:00
做生意考慮風險就要先收款啊,沒預收就自己吞下風險囉,該人資料完全無從得知你也追不到,當教訓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4 18:53:00
代購盡量不要不收錢的情況先定除非你們有擬定合約講好 未履行的賠償責任尤其是冷門品項 這種沒收訂金連叫貨都不應該做要向他提告 我不清楚你的商品價值 但你要算清楚你的請求金額,跟你打訴訟的所需時間成本包括必要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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