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0-14 14:50:00權利耗盡理論,沒啥..........跟你買了A物品,加工增值,再販售,是相同的手法重點在於你用的轉印圖案有無踩到別人的設計?另外,自己的品牌(加工上去的設計是自己的品牌)也要注意到是否讓人家用去而這樣的設計,是有可能讓人誤會 CHAMP 有推出該設計亦即買的人跟賣的人,都必須要能夠認知道這一點要跟人家與眾不同,必須要讓買的人也有知道此產品係以CHAMP 素T 再請人設計圖案,而非 CHAMP 品牌本身的設計像是,你拿 GUCCI 的大包包,剪裁做成幾個有特色的小包包那你販售這個小包包,雖然材料來自於原廠大包包所剪下但你販售這包包,卻讓消費者誤認為這是 GUCCI 所推出的記得類似案子是有上新聞過我倒是建議品牌設計者明確標示掛 LOGO 掛牌上去反倒不會讓人誤解這是 CHAMP 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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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17-10-15 09:36:00現在滿流行複品牌,假若你真要賣,可能需要類似手法只是 CHAMP 沒有授權給你,同意跟你的品牌做異業我是認為可以談,搞不好以後 CHAMP 會直接找上你談生意類似CHAMP 素T 結盟設計師設計限量款......這是門生意可以考慮看看這樣 CHAMP 產品增加銷量,你這邊設計也有曝光以及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