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過一篇新聞
工程師 C 在 A 公司寫的程式,在面試 B 公司時簡報使用
被 A 公司發現 , 提出告訴行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
C 坦承有自公司網站下載自己設計的程式
但辯稱僅為了轉換跑動做為面試之用
並未用在其他非法的地方
但檢察官認為已涉犯《營業秘密法》
=========== 新手有幾點疑問 想請教各位前輩 ================
由上面案列得知 C 有明確的使用公司的程式 並做成紙本
有洩漏的嫌疑 所以涉及違法
1.如果履歷上面寫出 曾在某某產品上 針對某個地方改善成本
並口頭簡略描述概念 是否涉及違法 ?
2. A 公司如何舉證 上面涉犯《營業秘密法》
3. 檢察官 如何認為違法 ? 這我很好奇 因為檢察官也不是專業人士
公司可以一律說這些都是機密 也許這段程式只是一小部分
根本不是核心 , 也可能這段程式 google 可以找到類似的概念
就立場而言 勞工絕對違反公司規定 絕對是資方有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