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小弟有一件工作上的事情,
因工作經驗尚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還需麻煩各位前輩替小弟解惑。
(怕被公司認出,這篇是請人代PO)
小弟目前待的公司正在向某政府機關申請業務,
處理這個案子的同事在我來之前一個月離職了,
業務裡的規範有寫到「人員資歷應具備OOOOO實務相關工作經驗」,
但是我並沒有此項業務相關的工作經驗,公司其餘同事也沒有人符合此資格,
老闆的解決辦法是,要我去找之前有和公司合作的事務所開立假的工作證明,
他認為這不是甚麼嚴重的事情,但這幾次開會機關長官早已知道我剛工作不久,不可能有
這些經歷,老闆則是要我下次上去報告的時候圓滑一點迴避掉這個問題,讓案子能順利申
請過。
小弟工作資歷尚淺,想請問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如果被主管機關查到小弟是否有法律責任
?
目前已經慎重考慮要離職,想請問各位前輩的意見替小弟指點迷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