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按事發地為主,跑一趟談一談早點拿錢早點結束另外除非你自訴,原告會是檢察官不是你還有就是以經驗來說這個時候是很好的調解時機你再拖一點或是開那種芭樂天價賠償後續都會很難處理麻煩請好好把握 不要懶懶的不去跑一趟剩下的你搜尋本版或生法版有關車禍和解的文章從別人的狀況來衡量你該怎麼做對你最有利我剛說了 1) 事發地在哪就按照哪裡調解,你跟對方都是一樣平等車禍事件的調解就是這樣,沒什麼好說的,這是我的經驗既然書記官都已經跟你再三講了,麻煩就配合他們一下。他們好處理 你的事情也比較好進展 大家配合有困擾?你的狀況跟他的案件詳細情形不要拿它跟你現在的CASE混再一起談,麻煩尊重一下你那裡的書記官我跟你講一個事實,就是不願和解或是不理不睬,最後責任就會很重,包括刑期或拘役時間就會變長,反正你不爽對方你也沒白損失什麼,一趟有多少錢?一天薪資跟來回車錢。對方則就得負擔更多的罰金這樣,他既然要這樣就給它去吧妨害名譽跟過失傷害可以類比?既然你連法官怎麼考量都不尊重了,我覺得很難跟你講下去我只能跟你說,不論如何,你在那裡爭,時間只會拖更長==..說真的,要你去一趟高雄真的有這麼不方便嗎..y你跟你書記官再三拜託好了==所以,也只能尊重你跟你的感受,但若真的無法就還是乖乖去吧另外就是我不是想幫你那個書記官講話 如果他真的很不ok但是按照鄉鎮市調解條例來說
https://i.imgur.com/C93lTgU.jpg麻煩你冷靜一下之後再想一想人家真的是否在刻意刁難我是覺得做書記官是很可憐的累人的職業要刁難你我覺得是不必要啦還有調解都是要排時間的,能盡快有結果他要不要來隨便他你的程序流程還是要進行我已經夠有耐心跟盡一個改版鄉民的熱心希望你能夠對一些事有點改觀或耐性多一點 遇到這種事大家都不會多喜歡該板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