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02 (悠然而游)
2018-01-13 17:32:51家人在outle買了很多衣服便宜的衣服,
想回來轉賣,
店員說只能自己穿,
因為他們有註冊商標,
我們轉賣是違反商標法的,
公司可以提告。
我們並沒有偽造標籤,或者另外包裝。
一樣是以他們公司品牌做販售。
以上是否真的違法。
謝謝版上各為大大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1-13 19:09:00某家是真的會用商標法告,但同時會指控你的東西是仿冒品前陣子還有一件是某家帽子品牌委託台灣的商標持有著告某位鄉民她所轉賣的帽子有問題,而且還是仿冒的事件最後是罪證不足不起訴我覺得要賣不賣我覺得他們管不著,但你真的沒有空跟這種會隨時動不動在找賣家麻煩的公司玩,那不如真的自己就好了用*
商標和專利是金錢戰 XD先浩不起等不到法律戰結果出來就輸了啊 XD
作者:
su02 (悠然而游)
2018-01-14 16:33:00謝謝版上各位大大,我們打算將已購買的商品剪標再販賣,並且不打算再進貨。也不打算再說是他的品牌,為了賺一點點錢被告不值得。
我國商標權採國際耗盡原則,只要第一次交易行為以後,就屬權利耗盡,就算台灣代理商有簽專屬代理,那也是原廠跟代理商之間的問題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1-16 10:32:00標簽留著更好,直接把進貨證明給對方看對方還想告,直接跟他講本案涉及誣告罪,自己看著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