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我爸爸過世後
阿嬤用遺產和保險金付了三間房子的頭期款
貸款則是我媽媽在這20年內陸續付清的
結果前陣子大哥要結婚 要過戶才發現
三間房子居然都是登記在姑姑名下
原來是當年我媽媽在大陸工作
我阿嬤委託姑姑買房子
結果我阿嬤被姑姑欺騙她沒有信用力
沒辦法擁有產權 所以才都登記姑姑名字
現在姑姑不願意還
認為這是阿嬤的財產
他有權力分一杯羹
請問這樣的情況(阿嬤願意出庭)
房子是要得回來的嗎?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23 13:46:00這種民事問題委任律師處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2-23 14:04:00繳款證明什麼的 看有啥證據啦 還是找律師吧
作者:
cvGG (cvGG)
2018-02-23 14:28:0020年來的稅單呢?誰收誰繳?上面名字是誰的?不單純啊......
作者: Nipperdey 2018-02-23 14:41:00
術業有專攻,請找律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23 16:27:00不用講啦,直接告就對了,你認為這種幾千萬的,人心撐得住?幾百萬都可以兄弟翻臉妯娌失和
委任律師,最差也是阿嬤及媽媽的。重點是頭期款及貸款的繳款資金流程證明。但要說阿嬤及媽媽完全不知情,這我不相信。
我媽媽因為每年只有過年回台灣3-5天 所以她的確一直都不知情...至於我奶奶...她給的說法就是上面的說法 也不好說什麼了謝謝以上版友和站內信的建議 感恩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