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請別見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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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我在去年3月底的時候,開車(租賃車)撞傷了一名路人。
歷經了一整年的調解和檢察官開庭後又發回調解,到現在收到法院簡易判決的書的期間。
保險公司一直告知就她們的經驗判斷,這個案件調解金額只有50萬以內。也一直告知我對
方只想多要錢以及對方的委託人是所謂的保險黃牛等等
而受害者所要求的賠償,從一開始的308萬到最後一次調解突然降至150萬。
但保險公司至始至終都僅維持30-40萬的和解金額。
直到剛才接到法院的人打來詢問是否要繼續調解以及4/10號開和解庭的電話通知後,我隨
即與保險公司業務聯繫,保險公司業務依然告知,以他們過去的判斷,這個案件只有50萬
以內的金額。
也一直不斷重覆說著對方是保險黃牛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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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因最後一次調解中,調解人有提到"保險公司這樣做有違反XXX規定唷~~你們保險公司確
定要這樣走??"
( XXX 我不確定是哪條規定 )
2.保險黃牛的行為是違法的嗎??
現在的感覺就像 保險公司對決保險黃牛。
3.我能夠用什麼方式要求保險公司提高理賠金額或是降低對方的理賠金額...
因為這中間相差了100萬...我真的不知道去哪生這100萬。
4. 如果 4/10 真的調解又破裂了...我是不是真的就做牢了。
5. 因為歷次調解保險公司都代替我發言,但事發至今我真的沒辦法確定保險公司策略是
什麼,只感覺不斷的壓低金額。
而保單上面和業務都有跟我說過最高理賠金額是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