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機車與汽車車禍的責任與理賠

作者: t8754035   2018-03-23 13:00:03
小弟上禮拜六3/17號在無號誌的T字路口與汽車發生車禍,肇事責任我不了解
車禍現場如圖,紅色是我,藍色是對方
https://imgur.com/n94Je4P
我的筆錄:行經路口時,對方突然衝出來,我沒有反應時間,看到就撞上了,原地倒車,實
際速度不快但不清楚多少。
對方的筆錄:出巷子準備左轉時,有看到我
但我騎很快,沒想到我會撞上來,撞上後往前移動到圖中的第二個藍色圖示
我是Suzuki的GSX R150機車因為是新車所以保險剛在找,只有強制險
對方是12年的三菱savrin老車只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我驗傷出來:頭部外傷.頸部扭傷.大腿鈍傷
雙手拉傷.下背拉傷(胸椎有點位移
財損:
急診350+驗傷單160共610
全罩安全帽2500
防摔手套500
機車剛買一個月 原廠維修報價5萬左右
在家修養三天,但是事發到現在全身酸痛無力,背部拉傷的疼痛沒有減輕了現像,走路還一
拐一拐,沒辦法搬重物
自己在外工作,只有這台車,請問修車期間
上班.回診的交通費能依照里程跟車程依照計程車公告費率要求嗎?
在合理的範圍內還能要求什麼賠償呢?
謝謝大家。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23 13:19:00
只有你受傷就慢慢研究吧,除非他車都沒動沒違規,不然他比較吃虧,比你傷腦筋…
作者: allyoubala (噓~)   2018-03-23 15:32:00
轉彎未禮讓直行,交通抓計程車ok,精神賠償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8-03-23 20:29:00
你的初判表應該會是涉嫌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做隨時停車之準備吧,大概3:7,不過我最近試這條,行駛時確實降速到3、40以下,大概9成以上意外可避免,以後還是重視行車規範吧判例曾有直行時速40左右的資源回收車一撞就把穿越馬路者收了,徒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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