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圖片改作自用是否侵權

作者: c110693 (@ @)   2018-04-23 01:25:26
最近有個問題,已爬文但又不是那麼確定,所以想請教各位。
我想在帆布袋上印喜歡的卡通人物,會再加註英文字樣,當作紀念品分送親友。
1.
目前我的認知是用官方圖片是改作,需要得到官方授權,但如果是非商業使用,個人紀念
性質也會侵權嗎?只要不被看到、私下使用,應該是不會怎樣吧?
2.
如果以上行為侵權的話,那我臨摹卡通人物的圖案,應該就不涉及侵權吧?
謝謝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04-23 01:35:00
以前學校勞作作過啊… 沒差吧?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18-04-23 02:33:00
我猜是結婚小禮? 1.官方圖文印刷稱作盜版,你要賭對方會不會發現會不會告你。2.稱作二創,以同人作品為例是走在灰色地帶,一般台灣常見是日本作品的二創,你如果模仿的是台灣人的作品,被發現被告的機率都蠻高的另外不是自己描一次官方原圖就叫做二創,這叫抄襲喔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4-23 08:26:00
我覺得你還是有些卡通人物的授權公司談清楚會比較好,這個問題不是在你什麼個人使用,而是你任一親友拿去或拿去送人都會有一些問題,例如親友或親友友人沒有用到拿去拍賣掉,如果剛好遇上平常本來就有蒐證提告的公司(不一定告的成,且通常是商標居多)但無論如何,你會讓親友沒事被找事另外臨摹跟抄襲什麼的,原PO自己想像一下你如果今天擁有一個很夯的卡通人物相關權利在手上,甚至你就是作者本人,別人給你這樣搞,你的心裡對於這件事情的評價跟認定標準是什麼你應該會比我更清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4-23 09:09:00
我是認為.....以所有權人角度來看,這是可寬容的使用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18-04-23 15:01:00
不是原作者就不要替作者覺得這好像是可以寬容的,說白了因為我做的剛好是插畫行業,作品剛被海外人士盜印,正在請對方銷毀= = 請原po多尊重一下別人的智慧財產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4-23 20:09:00
是侵權啊 你覺得你的行為可以稱為合理使用嗎?
作者: c110693 (@ @)   2018-04-23 20:34:00
了解,我只想確認,既然如此就會避免侵權,謝謝!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8-04-23 22:57:00
不管怎麼用都是侵權 All right reserved就是這個意思至於你是否符合特例:合理使用,那是例外要去自我證明的事情,原則是都不行但都是告訴乃論,也就是低調行事,公司也不會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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