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個資法

作者: haininglan (天龍巴布)   2018-04-24 02:44:09
我的一名智障友人暗戀對方,
未經同意就把對方的ig帳號的截圖+發文,
發布到自己的ig限時動態上並加以告白,
結果被對方發覺,
現在不但告白失敗,
還被告洩漏個資。
根據個資保護法規定:
個人資料定義=「可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資料者」
ig帳號已符合這個要件
這題是不是只有認罪,否則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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