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情況是這樣的
我有一個阿姨,年輕的時候因為精神分裂症,長期住在療養院,發病至今已約30年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之前有聽說,監護人是我阿公(只是聽說不敢確定),
目前阿公已過世,共有4個繼承人(包含精障的阿姨),因為怕阿姨的遺產被其它人占有
所以想去法院申請當阿姨的監護人,本來找了繼承人甲、精障阿姨跟我媽媽共3個人去
地方法院要申請當阿姨的監護人,但諮詢窗口人員說,還有另一位繼承人也簽名同意,
你們才能申請監護人,因為另一位繼承人心懷鬼胎,不可能簽名同意讓我們當阿姨的監
護人,請問這種情況下,要怎麼向法院聲請當精障阿姨的監護人呢?
另外請問要如何得知 精障阿姨是不是之前已經 受監護宣告 或輔助宣告呢?
因為網站上面好像查詢不出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