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po的文章:
[分享] 推銷不買就臭臉(東湖某做臉SPA)
https://www.ptt.cc/bbs/Neihu/M.1525161650.A.9B4.html
剛剛收到自稱是店長的人站內:
我指名道姓(當初有打出店名),嚴重中傷他店
目前已請律師自警局備案處理倘若近日你無後續動作我們將進入司法階段
目前我是把店名中間一個字打碼,並回覆:
您好,文章敘述無不實指控,
「因我選擇不買課程,店員即臭臉」為事實^_^
如店家有妥善處理每位顧客情緒,
也禮貌對待、尊重每一位顧客,
我也不會po此文。
小姐有業績壓力可理解,
但是否是因為我是學生就仗勢欺人?
這樣的服務態度,真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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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真的告得成嗎?
或許我不該打出店名~
文章內容皆為真實感受,推文也有版友有相同經驗。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