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共同代理與表見代理

作者: m54k600ive80 (slenderBoy)   2018-05-26 19:10:27
※ 引述《wunhanlee (籃下奪命指揮官)》之銘言:
: 民法第168條有說如果多數人有代理權,
: 未由全體代理人共同為之者,就屬於無
: 權代理行為,而84台上2345判決說
: 其中一人單獨為代理行為不生表見代理的問題
: 我想問的是對第三人來說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權的事實的時候,不是為了保護交易安全
: ,對於這個無權代理行為賦予有權代理行為類似的效果,那為何這個判決說共同代理的時
: 候沒有呢?
: 麻煩各位學長姐解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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