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購物詐欺問題

作者: fleur108 (fleur)   2018-05-25 13:35:13
小弟我在去年大概五月網路購物
後來發現沒收到貨,電話沒人接,才發覺是詐騙
便去警察局報案
於去年六七月收到通知,說已抓到人頭戶
於十一月收到傳票,並於十二月法院開庭作證
此案被害人一共有五個 被詐騙金額從幾千塊到數十萬不等
十二月開庭時,被告說因經濟問題,才提供帳號給集團
自己願意賠償一半的詐騙金額給被害人
一直到前幾天,書記官打電話來再說了一次
是否同意以被害人賠償一半的方式達成和解
我說不同意,且也詢問了其他被害人也都不同意
想請問的是接下來我是要如何進行求償?
感謝各位解答
作者: hidog (.....)   2018-05-25 14:34:00
和解失敗 刑事判刑 自己提告民事但是如果對方真的沒財產 就是取得債權證明而已是否要提附民自己決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25 14:45:00
說真的,這個啊....自己決定吧,你問本版,本版沒標準解求償拿到一張債憑,你也只能等待對方查得到財產才有機會查封,可是呢,你查一次財產,基本價500元(國稅局)就算對方一時迷糊,給別人一個機會也不是什麼壞事若把這件事當菜市場喊價,我的話我會加一些,例如七成八成現金和解,不分期,或者是提供保證人我拿到錢,雖然有損失,但沒那麼大更何況,被騙本來就是自己也犯蠢能大部分收回,我就覺得很慶幸俗話說 小輸為贏 ,原PO 能理解這道理嘛???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18-05-25 19:48:00
都是人頭戶了 不要太奢望可以拿回多少 只能這樣子說 會出賣自己帳戶的人你覺得會是經濟狀況OK的嗎況且 超過出貨期間或不出貨 就當前各大網購網站的機制 不都是先把錢扣在第三方那 你去申請佐證就可以把錢拿回來嗎?當然 你要選擇告詐欺不和解 詐欺的幫助犯也是會成立 也可以刑附民 但你自己要好好衡量你的機會成本
作者: fleur108 (fleur)   2018-05-27 22:21:00
感謝三位熱心回應 小弟會再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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