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6-29 12:58:00個人士建議你們提告管委會,由法院去確認權責...你家管委會想的大概是,車道有水沒什麼影響其實這分兩種情況,看你是否可以理解...假如解決方式是 1.花20萬從裡面修 2.花5萬從外面修那若 1 2 都可以達到相同效果,請問,誰該做這件事情....管委會看法就是 我車道又沒有明確漏水,為何要修???而你呢,你心裡想,我哩幹! 20萬耶....管委會當然認為,你的事,你花20萬就可以自己處理了...而你則認為,我家漏水,請你花5萬修好它?????誰比較有立場,或者雙方可以找到一個共識例如,這五萬你出,請管委會修好,以絕後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