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去一間公司面試
除了有"排班"的時段和薪資承諾
該公司還以"這份工作收入很好!曾有員工月領X萬元..."為由誘騙我簽了一"承攬合約"~
還有一個"保密條款"(保密切結書)
但是對方在簽約後卻沒有給我一模一樣的契約(即沒有給我"一式兩本")
然後
公司一開始沒有說會有"加班"和"假日出勤"的情況
但日後卻變本加厲以"電影未完成"為由要我和其他員工出勤、加班
還一度把"公司鑰匙"給我!要我一早來開門!很晚的時候要關門!(老闆他們可以遲到早退)
離職前因為不堪壓迫,且發現薪水拿到太少、被壓迫和欺騙太嚴重!!
(公司的行徑根本違反勞基法)
於是去勞工局申訴和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結果
去勞工局調解的時候他們只出示約對資方有利的"承攬合約"
宣稱是"承攬關係"~
結果調解人也只能承認他們的說詞且勞工局也無法(不知要如何)依照違反"勞基法"開罰
但是,原本說好的工資和時段對方沒有履行。
原本是一個月一個時段一萬元的薪資,我排兩個時段。(不包含影片後製)
我沒排晚班,也沒排到深夜甚至凌晨,但是公司事後欺騙(自己違規)...
而他們說好電影製作的薪資是兩萬元(和上述的排班時段的薪資是分開計算的)
他的"承攬合約"說:影片完成後(2萬元)分四期匯款至指定的帳戶(我的帳戶)中
但是,他們在我"錄取"的當天說叫我第二天帶存摺影本來!
可是我第二天帶來的時候他們卻沒給我收!只說:這份工作以後收入很好!可以天天"現領"
以上有員工一個月領到7萬元以上...
我在2018/02/23來面試,02/24被"錄取",05/25下午離職。該公司的老闆和主管
自始至終(從頭到尾)都沒有跟我要我的存摺影本。所以,不用等影片完成後的兩三個月~
等他個兩三年~甚至二、三十年,兩、三百年,我都不可能收到他們要給的酬勞(匯款)...
很扯~!!
而且
簽約的手法也對我不公平。(一開始就吃定我、利用我)
想請問一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要如何申訴、討回權利呢
還有,可否告對方詐欺?
一些問題請問(有點長)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