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訴訟文書的收件人已過世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18-08-22 11:11:35
這兩天家裡收到XX地檢署的訴訟文書
收件人是已過世好幾年的父親
送來時因為人不在所以貼紅單去派出所領
去派出所員警說我不是當事人又沒有委託書
不能給我領,要我打電話到該地檢署問是什麼事
打去地檢署,承辦人員聽到我說當事人已過世
就匆匆說了一句叫我退回給郵差說查無此人
不等我再進一步解釋就掛電話(這算態度惡劣嗎?)
現在我該怎麼做?
作者: aaaaaz22 (小穹)   2018-08-22 11:14:00
照書記官說的做呀,怎麼辦是指哪部分?不放心就再打一次問清楚囉,承辦人當然比鄉民瞭解案情吧
作者: yesohya   2018-08-22 11:40:00
刑案找死人不用理她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8-08-22 12:50:00
可能要趕開庭就先掛掉話,重新再打電話問一次看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8-08-22 15:16:00
查無此人退回。檢察署很快就會結案,國家刑罰權不及於死人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8-08-22 16:27:00
就已經跟妳說怎麼做了,還得給你解釋,你要不要去請律師?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8-22 18:06:00
《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六、被告死亡者。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6款,被告已死亡之案件,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會去調查戶籍資料,一看到被告死亡的話,他會很高興地以不起訴處分來結案。 如果是傳喚證人的話,證人死了自然也無法前去作證,不然難道要叫檢察官去觀落陰嗎? XD 所以,對方叫你不必收信是沒有錯的。
作者: noviawu (novia)   2018-08-22 22:24:00
如果知道案號的話,寫個信寄給地檢署,說明當事人死亡了即可。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18-08-22 22:46:00
謝謝各位的解答
作者: cactus (繡出曾經熾熱的青春)   2018-08-24 17:45:00
我已經在另一篇回答了 確定是什麼身份吧 然後寫陳報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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