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補發禮券需一次消費完

作者: cidc43121 (火車頭劉先生)   2018-09-06 17:58:15
各位法律先進與前輩好,小弟已爬過文仍需指教,有些問題想麻煩各位解惑。
我之前在某運動用品店購買了滿千送百的活動,採會員登記制取得5000+600的禮券
5000為實名制本券,是一份收據,六百則是無記名禮券,每次消費都需帶收據才能結帳,
前陣子我遺失了本券,聯絡該運動用品店,店家有我的資料,也有消費紀錄,
店家要求我下次去時要把所有餘額一次消費完畢,聲稱當初合約上有載明,
請問這樣合乎消保法的嗎?
我的想法是實名制本券等同於我的現金,應當可以任意使用,即使合約上有載明,是否還
有侵害我權益的可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18:15:00
那....你的本券呢? 你現金遺失了,還能使用嗎?? ^_^我可以跟麥當勞說...我現金遺失了,但我還是要消費?還是希望店家說,"那,先生您先去新聞報紙登報作廢""然後半年內都沒有人來使用的話,就同意您的申請....."都可以來店裡面消費,不是嗎???今天寬容你,讓你一次把餘額用環,等同把這張券效力完結這張收據就不能在這家店再做任何消費,不是嗎???請問如何證明是本人??? ^_^你每次消費,都有帶雙證件嗎??? ^_^服務台人員,如何證明你是本人??? ^_^
作者: cidc43121 (火車頭劉先生)   2018-09-06 19:55:00
補充:店家要求我一次消費完畢,是否違反上圖第九項的主張?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9-06 22:21:00
你還是沒搞懂吧.....總之,你主張的部分,就算你找消保官,得到的也可能差不多因為這是認券不認人....券上載明是你的個資既然不對使用者做驗證(雙證件 and 核對照片)那表示持有者說這是他本人,你要店員怎樣幫你呢???所以,今天店家希望你一次用完,不外就是給你一個保障你若對這樣的保障,你還不滿意,ok ,你自己找消保,好不??若你只想聽你想要,符合你想法的答案,那真的沒辦法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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