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初在fb的後被一名女子貼出大頭貼並取笑,我便也貼出她的大頭貼(是他的寵物
狗),然後反問:難道你長這樣嗎?
她就爆氣連續罵我垃圾,還試圖找到我的工作地點企圖影響現實生活,當晚我就提告妨害
名譽並且已經勝訴。
結果她收到起訴書當天反去警局告我妨害名譽,說我罵他是狗,現在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
教一下大家:
1.今天收到的是移送調解的通知,我若拒絕直接上法院會較好嗎?
2.她當初的僅被判罰金300,若調解會她獅子大開口我該如何自保?
3.那張狗的照片是他的FB大頭貼,並且事後請第三者詢問她是否覺得受辱,她親口說我侮
辱到的是他的狗(我有截圖),請問這證據我可以提出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