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這情況這種情況該如何求償看護費及薪資

作者: cloudy0101 (水波不興)   2018-09-26 15:25:32
我今年2月底出車禍,今年4/2醫生開診斷證明寫宜休養3至6個月需看護照顧,因當初車禍
造成外觀受損,本來請醫院安排9/27進行整型手術,10/1出院,10/3開始回去上班,
但昨天接到醫院電話說因為醫生行程安排,手術改期至10/11,請問這種情形下,
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可以跟對方求償嗎
還有如果要求償10/3至10/11的看護費跟薪資損失須請醫院須請醫院開立哪些證明文件呢
作者: v3su   2018-09-26 15:36:00
我若因為在餐廳吃壞肚子,說好了求償日數,也指定好複診日。但醫院臨時告知醫師休診需延後,請問這是餐廳需要負責“變卦損失”?還是自行吸收?今天是您的醫師變更行程,而不代表可以將這損失的費用再套到對造身上求償,這些多出來的日數是算萬的,不是百的……您診斷書寫的是“三個月”至六個月,法官是可以調閱由您複診的治療得知是否需要看護照顧這麼久,甚至只裁定部分看護費用。而既然寫好是六個月,就是到10/1日為止,而不是10/2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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