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la0222 (LAAAAAA)
2018-09-24 03:38:36某天上班途中一位大嬸(三寶!)
從蠻右邊的車道突然要向左轉(在雙黃線內)
我沒有預料到她要左轉,所以就撞上她了
我們兩台機車一起倒在路邊
報警後,
她一直強調她有打方向燈,是我沒看到
但後來警察調監視器說她沒有打(超生氣!)
因為我的車殼裂了,她幫我付車殼的錢
她膝蓋瘀青腫起來,我膝蓋上有一個傷口
原本以為只是擦傷,所以沒索取醫療費用
但醫生說傷口有點深要每天回醫院換藥
我覺得這些醫療損失和之後除疤的費用
應該要由她來支付,但她那時一直說他媳婦要生了急著簽,我也就簽了
事後也完全沒有音訊,
這樣還能跟她索取醫療費用嗎,
還是就只能摸著鼻子花錢消災...
真的覺得很倒霉很不甘心啊T_T
(附上和解書,我是乙方)
https://i.imgur.com/AHKtjLd.jpg
二樓這樣不行啊,明明對方也有受傷,你又沒收原po的錢,何必幫越想越不對勁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8-09-24 12:41:00這種沒多少錢就當學經驗吧。跑調解跟法院很麻煩的除了要請假外 還要花心思去跟對方抬價殺價 還要準備資料
作者:
yula0222 (LAAAAAA)
2018-09-24 12:47:00因為覺得很倒霉明顯是對方的錯,所以覺得很不甘心xd 謝謝大家的回應~~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9-24 15:38:00爭對錯或者是正義,這行為也是要付出代價(時間和成本)
我是覺得當繳學費唄,都已經和解了,雖說刑事告訴權不得事先捨棄,故和解之後,仍得行使刑事告訴權,但一般而言,檢察官或法官看到都已經簽了和解書,如果不是賠償金額遠低於被害人遭受的損害金額,否則應該也會給予緩刑或輕判的。
作者:
andybg (小賠)
2018-09-25 00:43:00半年後對方和解書可能亂放 也找不到了
作者:
newfrank (newfrank)
2018-10-01 21:08:00可以找律師,請他(她)寫訴狀賭看看可否遇到就一部請求採肯定說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