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建商代管期間自行決定架設看板

作者: SHINEMIMI (米)   2018-10-16 23:30:46
大家好, 想要請較各位前輩,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
我們社區是新建案,
目前尚未成立管委會是建商代管
建案是蘆洲的築禾豐社區
在上上周我們社區住戶發現1樓中正路的店面在架設鷹架, 詢問總幹事後發現是要做競選
總部, 剛好10/6有跟建商開社區大會, 當下有提出架設鷹架已經違反合約規範影響整體外
觀一致性, 競選總部的看板面積應該要比照合約與旁邊的富邦銀行一致, 建商代表也表示
會在回覆給各住戶們(皆有全程錄音), 但10/12發現在尚未回覆住戶的狀況下看板帆布已
施工完成。(如圖片所示)
當天有做了以下動作:
1. 住戶有去競選總部表示架設鷹架帆布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議員團隊表示會

議員, 但至今未取得回覆
2. 有投訴到候選人的FB私訊與Mail, 李余典的團隊在隔天周六有私訊回覆已立即請

聯絡!但後續在詢問進度狀況, 就不再回覆了,蘇貞昌團隊是至今都尚未回覆!
上網查了資料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1項, 根據公寓大廈規約會影響到外觀一致性的看板需經管
委會同意才可架設, 但因本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 但這樣也不代表建商可以代表住戶同意
不是嗎?就算要架設也要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吧?
非常感謝各位看完長的文字
對於建商這樣先斬後奏的行為真的很令人氣憤, 希望可以獲得各位的專業建議,謝謝
https://i.imgur.com/EFmTRbi.jpg
https://i.imgur.com/TmxfTmk.jpg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0-17 02:56:00
你的目的就是$$吧,叫建商跟你們分R阿然後阿蘇應該只有授權那個照片拉抬聲勢而已法條不能只看你想看的部分,人家明明就沒有說不能放廣告,除非這個東西有違反法令或已經備案的決議
作者: SHINEMIMI (米)   2018-10-17 09:44:00
但我查了一下,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而且我完全沒要求建商給錢,我就是希望他們拆掉法條內明明就包含 設置廣告物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7 09:59:00
可是你們目前連管委會都沒有。哪來的另有規約?如果對方有合法申請競選廣告設置。那就合法。你們要對方撤下。要等成立管委會之後開住戶大會。並決議禁止設置廣告並向主管機關完成規約報備。才能請對方撤下。給你一個關鍵字【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8-10-17 12:48:00
上媒體比較快~現在要選舉了超怕負面新聞
作者: shawn0417 (shawn)   2018-10-17 14:22:00
某樓ㄧ直幫政治人物講話是要帶風向膩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7 18:24:00
習慣就好,有人不講政治,不侮辱女性是不會舒服的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0-18 04:09:00
好奇問一下這裡誰污辱女性阿,搜尋樓上ID還蠻精彩的https://i.imgur.com/XKwLlgC.pnghttps://i.imgur.com/Sj1Z7Bk.png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08:38:00
你別刺激他了。他現在以去吵架吵輸的版申請廢版為樂。小心他去申請廢law版。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1:10:00
來這邊吵政治還這麼囂張阿?當家裡沒大人law板板主不管事,還是我去申訴檢舉,現在等上面要不要新增板主或直接撤職,搭自助餐還叫囂樓上一堆蔑視女性的言論,真不好好管管自己嘴巴,當心哪天被人認為有騷擾意圖,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11:41:00
jaj12377。你一直無故指控我侮辱女性以及物化女性。我希望知道你的依據理由是什麼。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2:40:00
天啊,不自覺自己說的話是騷擾,這個可以在法庭上面抗辯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13:49:00
jaj12377。請你就散播本人有物化女性。侮辱女性。藐視女性。以及騷擾他人之無故指控po文道歉。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4:07:00
這是事實,為何要道歉,說過的話不敢承認?https://www.eyebook.com.tw/books/05011/05011-CON.pdf好好讀這一篇,為自己犯的過錯去跟可能潛在受你干擾的人發自內心真誠地去道歉,不要狡辯,ok?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16:27:00
我說過的話我都保留。不會像某人一樣偷改文刪文又刪他人推文。所以你散播我有物化女性。藐視女性。以及侮辱他人騷擾他人的指控依據為何?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7:02:00
我刪文有我自己理由,你侮辱女性有理由嗎?都有板友反應失當,不會好好檢討自己言行,我看你哪天被告性騷擾,再慢慢去跟法官辯解吧言論自由不是讓你構築在可以講一些讓女性不舒服的騷擾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17:28:00
請問我到底哪些言論構成你四處持續散播我侮辱女性。物化女性。藐視女性。以及騷擾他人的理由?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7:54:00
跟我辯是有用噢,去跟那些被你干擾的人道歉,道歉很難?不是你裝作沒看到就可以唬弄過去,都已經有板友在他板覺得你某些關於辱及女性的言論失當都直接表明了,你還要裝作沒看到噢,更不要說那些潛伏在各個角落,種種蔑視女性的言論,不是沒有人反應就沒問題不知道你是仇恨女性還是怎麼樣,老喜歡掛在嘴邊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18:24:00
所以你四處散播我物化女性。侮辱女性。藐視女性以及騷擾他人。只是因為有人曾經認為我說的某一句言論失當?而且你一直絕口不提我到底講了那一句讓你覺得你有資格四處散播我侮辱女性。物化女性。藐視女性以及騷擾他人。最近租屋版還有人說我無腦。這並不代表你能說我無腦。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18:38:00
還不認錯噢,騷擾就是騷擾阿,你可以去跟法官抗辯說我只騷擾過一次,初犯請予以赦免誰理你有沒有人說過你甚麼,別人說你甚麼跟你有沒有言語冒犯到女性有關聯噢?不要不認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還需要我貼出你蔑視女性的實況噢?天知道你會不會又跑去留言串裡面繼續擾亂,造成二度傷害我算很好心,不想要貼出來讓大家對你評價下降,但麻煩你好好讀我上面貼的文章,明白一下玩笑話的分際發現發表的次數還真不少,看來你不只要多看點這類文章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8 20:15:00
我重申一次。我並沒有發表過物化女性。藐視女性。侮辱女性的言論以及進行過騷擾他人的行為。請你為你散播不實言論跟我道歉。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8 20:25:00
你如果真心悔改,願意就之前發表引喻不洽當,有辱女性的言論去跟當事人道歉,然後之後也願意匡正這項缺失,不再發表關於物化女性的言論,我會請求這篇文章的原po,幫你把這些指控刪除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0-19 04:33:00
刪推文…你是認真的嗎lol不刪留著也很好阿 (笑大家都有眼睛啦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07:08:00
所以你哪一個眼睛跟你說這個板可以偷渡政治文屁股上面那一個嗎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0:03:00
這版其實有版主吧。是否政治文有人判定。是否挑釁有人判定。是否騷擾也有人判定。有人很認真的在管版啊。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0:52:00
奉勸你把鑽研嘲諷的心思還有努力構想如何騷擾女性的用在研讀相關什麼是不受歡迎、什麼是帶有性意味或是性別歧視的文章,對於提升你品性道德會比較有幫助不然等哪一天被告了,再跑來law版詢問說,我這樣是不是騷擾,是不是可以抗辯我不知道這樣是騷擾,那就好笑了是不是違規還需要執行的人跑來跟你說?被你騷擾的女生已經抗議了,你說,是不是騷擾先等有認定權的人來看?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1:49:00
請jaj12377你不要再散佈關於我的不實言論了。我並沒有發表過騷擾女性跟發表過性別歧視的文章。也沒有侮辱女性。物化女性。藐視女性以及騷擾他人等情事。我在ptt有生意合作夥伴。你已經對我造成損害及困擾了。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2:14:00
所以你酸人嘴人可以,別人指正你不行?我就這樣問,你有沒有發表過,指涉、隱喻生殖器的推文?你有沒有拿女性當作不太妥適的比喻?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2:26:00
沒有你這個不是指正。是毀謗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3:31:00
陳述事實是誹謗?你的認知真的非常與眾不同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5:17:00
我制止過你了。雖然之前我指導過你不少東西。不過我想就實務方面我應該還可以讓你學點東西。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5:18:00
別笑死人了,指導過我?我看你在說夢話吧https://imgur.com/a/rmYf44t拿女性有沒有性經驗作比喻房屋比喻,問話的人又剛好是女生,不是騷擾是甚麼?https://reurl.cc/pyYXb都有人底下留言回文房東回答屋況如何很基本吧,拿女性性經驗做比喻的也太天才,發文的人也回:我也覺得他比喻的有點失當只有你不這麼覺得啊?https://ptt.jimpop.org/b93d1312fd74推 Hermess: 吃我的定海神針啦! 05/24 01:15沒有發表指涉、隱喻自己生殖器的推文?https://www.ptt.cc/bbs/sex/M.1512374361.A.2EC.htmlhttps://pttweb.tw/sex/m-1492944904-a-050.htmlhttps://pttweb.tw/sex/m-1522595401-a-591.htmlhttps://pttweb.tw/sex/m-1521885812-a-253.htmlhttps://pttweb.tw/sex/m-1514250500-a-92c.htmlhttps://pttweb.tw/sex/m-1494498884-a-a6c.html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5:39:00
你跟我辯沒用啊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5:40:00
呵呵,你慢慢被檢察官洗臉吧檢察官會叫你先去看醫生物化女性還敢囂張?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8-10-19 15:42:00
我是建議你把你沾沾自喜找到的資料留存好。你會用的到的
作者: 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   2018-10-19 15:42:00
還要浪費訴訟資源去確認你騷擾女生的經過嗎你慢慢來,我等法院認證第一次看到被打臉,臉腫成這樣還可以嗆那麼大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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